第二部分
1949年10月至1963年9月
1949年,大规模战争即将结束,各地兵工部门遵照中央军委的指示,对兵工企业进行全面调整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,各解放区的160个企业调整为33个,职工由10万人压缩到6.7万人,并从山区和边远地区陆续向城市转移,与接管的国民党政府兵工厂重新组合,准备组建新中国的兵器工业。
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。1950年5月3日,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设立了兵工办公室,负责兵工生产管理和建国后的兵器工业组建工作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建立的兵工厂以及接收的国民党兵工厂,在党的领导下,成为建国初期的兵器工业的基础。
1950年6月,朝鲜战争爆发,为了保证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,兵器工业从平时状态转向战时状态,进入紧急战备生产,新生的兵器工业加入了保家卫国的战争中。1950年至1952年期间,共制造迫击炮、无坐力炮、火箭炮、加农炮、加榴炮、榴弹炮近万门,火箭筒、轻、重机枪近万挺(支)。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,保证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对武器装备的需要。
1950年10月,中央兵工委员会成立,周恩来任主任,聂荣臻、李富春任副主任。1951年6月22日,兵工委员会做出了《关于兵工建设问题的决定》:“为了加强对兵工建设的领导,决定在中央重工业部下设兵工总局,原兵工办公室撤销”。
1952年5月,为加强现代化兵器工业建设,依据中央兵工委员会颁发的《关于兵工问题的决定》中规定的“兵器工业实行集中统一领导,统一生产十八种制式武器”,撤销各兵工局,兵工厂直接归兵工总局领导。同年6月,兵工总局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兵工会议,具体布置各项调整工作,这是兵器工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转折点。
1952年7月,周恩来代表中央兵工委员会向中央提出“关于兵工工业建设问题的决定”,毛主席并中共中央、中央军委批复了这一报告。该报告拟出:各种调整、改组方案及“兵工五年新建工厂大纲”,指出兵工生产建设要分两步走,第一步,调整现有工厂,使现有人力、物力充分发挥效率,根据专业化原则,规定各工厂生产制式武器的品种、数量以及工厂的规模与性质。第二步,调整以后,兵工生产能力还待加强,品种也需完善,故必须建立新厂,使兵器工业初步形成体系。为兵器工业大规模建设绘出了蓝图,国防工业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容也主要源出于此。
1952年8月7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: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,标志着全国国防工业领导机构成立。原兵工总局改为二机部二局,另设坦克工业局——二机部六局。
1953年,经过三年恢复与调整,兵器工业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大规模建设时期。在国家的156个项目中,兵器工业占24项。这批兵器工业重点建设项目,是兵器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内容,为兵器工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从1953年到1957年,兵器工业建成了一批专业比较齐全,轻重武器配套的兵器骨干企业。另一方面加速对原有企业进行改造,确定了39个工厂特别是炮厂及其弹药厂为技术改造的重点,到1955年末,先后完成了35种武器弹药的试制,做到投资省、速度快、效益好。
1959年10月1日,在国庆十周年庆典中,受阅车队全部使用国产的新式武器装备,结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使用“万国牌”武器的历史,我国自行制造的第一批中型坦克、中型履带牵引车和76毫米、85毫米、130毫米、152毫米加农炮、100毫米高射炮、75毫米无座力炮、57毫米战防炮、40毫米火箭筒及各种新式枪械,伴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了阅兵大典,展示了中国兵器工业在短短10年中取得的巨大成就。标志着中国军队的武器装备走上了立足国内制造的新阶段。在国产定型的装备中,自行研制设计的项目由1963年前的30%发展到1964年的55%。兵器工业不仅能独立生产半自动步枪、高炮、中型坦克、大口径炮弹等重型武器装备;不仅为陆军提供了武器、弹药,还为空军、海军提供了部分机载、舰载武器和水下武器,从根本上改变了兵器工业支离破碎、只修不造的局面。
第三部分
1963年9月至1999年7月
1963年9月,第五机械工业部成立。1982年5月起,兵器工业先后历经了兵器工业部、国家机械委、中国北方工业(集团)总公司、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,至1999年7月,成立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。
1963年9月,为适应国防工业的发展需要,进一步加强管理,中央和国务院决定,将第三机械工业部中的五局(武器弹药局)和六局(坦克局)合并组成第五机械工业部。五机部的成立,标志着兵器工业开始走上自成体系的发展道路。
1964年8月,国防工业会议召开,会议着重讨论、研究了毛主席关于调整一线、集中力量建设三线和防备敌人突然袭击的指示。会议要求三线地区新建的基地,既要做到战略分散,又要做到对空隐蔽。
兵器工业三线建设规划的总体设想是:从根本上改善兵器工业布局,增强应变能力,建设起战时拖不垮、打不烂的兵器生产体系。实施的步骤是:首先建设以重庆为中心的兵器工业基地,随后建设豫西、湘西、鄂西生产基地,以高射武器和光学仪器专项建设为主,同时对一、二线工厂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搬迁。
1966年,随着国际形势日渐严峻,加强战备、建设三线兵工厂成为兵器工业的首要任务。此后在进行大、小三线建设的20多年里,兵器工业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,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、专业配套、独立完整的现代式兵器工业体系,自行设计、研制了一批又一批现代化武器装备,填补了武器装备的空白,胜利完成了艰巨的兵器工业第一次创业任务。
在随之而来的“文化大革命”动乱年代里,具有光荣传统的兵工队伍,力排干扰,先后建成若干个后方兵器生产基地,改善了战略布局,同时也加强了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制,为增强国防实力做出了重大贡献。
在国防工业第三个五年计划中,陆军武器的发展方针是:以防空武器和反坦克武器为重点,相应地发展压制武器、轻武器和战斗保障装备。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,五机部首先加强了对现役高射武器的改型工作,设计定型了85毫米高射武器系统,迈出了中国自行设计火炮的第一步。
1969年3月,珍宝岛武装冲突事件的实战经验证明:中国必须加快反坦克武器的发展步伐。五机部和炮兵、装甲兵等共同组成了会战指挥部,统筹安排反坦克武器的科研和生产任务。随后反坦克武器系统陆续定型,到目前我们已经具有了国际先进水平的反坦克技术。
70年代初,在周恩来同志支持下,国防工业恢复了由国务院领导的管理体制,撤消了原军委国防工业和各行业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成立了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,主要任务是对国防工业的生产建设和科研进行统筹规划,全面安排,组织执行。五机部也进行了相应调整。将三机部所属的航炮、航弹、光学等厂归还五机部领导,将二十研究院划归五机部建制领导,二十院统一归口管理兵器工业系统的厂属研究所。并在进行整顿的同时,开展了统一的规划工作。
1974年3月26日,121中型坦克设计定型,该坦克是五九坦克的改进型,具有当时先进的技术,被命名为“六九年式中型坦克”。
1975年8月,在邓小平同志主持下,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装备发展方针:以常规武器为主,重点发展反坦克武器和防空武器,大力提高和充实陆军装备。为贯彻这一方针,同年11月,兵器工业企业领导干部会议在京召开,其主要目的是根据中央军委扩大会议精神,制定兵器工业十年发展规划,重点发展反坦克武器、防空武器,大口径火炮、坦克、履带车辆和海空武器的生产。